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一网通办”改革精神,提高审批效率,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自然资源厅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1.2023年6月,通过西藏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针对各类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三类)、各级别(甲级、乙级两类)资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新立、延续、变更、补证、注销)进行了相关事项填报,明确了申请对象、法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地址、时限、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等,对常见问题进行举例并解答。
2.2023年7月,针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相关工作的培训。围绕政策执行口径、收件标准、审查要点、受理条件、常见问题答复及其他注意事项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全面开展业务培训,促进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熟悉相关事项受理业务,提升业务受理能力。
3.2023年10月,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建设的地质灾害资质审批系统,目前已完成试运行,于10月23日发布公告正式启用。通过系统应用,将支撑自治区内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质的审批与管理,进一步提高资质审批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办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