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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土空间规划 守好生态保护红线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日期:2023-11-29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 守好生态保护红线

  

——“划好”并要“守好”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50%以上。

  

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以及《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我区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2023411日,自然资源部正式批准同意我区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实际划定并经自然资源部审定同意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0.74万平方公里,占比全区国土面积50.5%,划定比率和划定面积均居全国首位。我厅第一时间已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带图斑、带位置下达各地(市),在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逐一落实,基本实现了图数对应和上下贯通划定落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情况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2号)要求,我厅会同区生态环境厅、林草局牵头起草《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目前联合上报自治区政府,经审定同意后印发全区实施。

  

推进全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1.力争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审。一是《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委、人大研究与审议,202369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呈报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呈请审批〈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藏政〔20239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审查意见和相关部委、毗邻省区意见建议完成修改完善,现已再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后待国务院批复二是拉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96日上报国务院。根据1020日自然资源部转来的11个部委意见建议,拉萨市及时组织修改完善工作。三是6地(市)(拉萨除外)和73县(市、区)规划(拉萨市城关区纳入市级规划,不单独编制)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由我厅组织完成了审查,待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后,即可开展批复工作。6地(市)按照9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的意见和要求,已完成修改完善,待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后报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履行规划批复程序。针对质量较差的13个县级规划,1014日至18日再次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修改完善后经专家复审、处室复核,认为成果质量已符合要求。至此,全区73县(市、区)规划均已完成技术审查、复核工作,待市级规划批复后履行县级规划批复程序。四是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平台建设同步推进,信息系统通过自然资源部功能评定,数据库建设不断充实完善。

  

2.指导各地市、县区启动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为指导和规范我区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我厅结合区实际,制定西藏自治区城镇详细规划编制指南》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印发全区实施

  

3.稳慎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区2023年度210个重点村庄(含39个边境县的村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采用周调度,月统筹的模式,重点针对7地市进行村庄规划进度及时督导,采取季度日常绩效评价打分模式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考核。目前,全区210个重点村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均已全部完成,规划成果已报我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