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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 碳中和 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实现“双碳”目标存在的典型问题和国土空间规划路径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日期:2023-11-29

碳达峰 碳中和

  

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实现“双碳”目标存在的典型问题

  

国土空间规划路径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自2020年始,自然资源厅牵头编制《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自然资源厅牢牢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推动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通过合理布局土地利用结构、生态及蓝绿空间、农业空间和城乡建设空间,构建绿色低碳导向的西藏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一、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实现“双碳”目标存在的典型问题

  

(一)草地退化、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受损等生态问题较为普遍,碳汇能力建设面临挑战。

  

西藏自然生态脆弱,90%以上的国土面积处于高寒环境中50年来,青藏高原及相邻地区的冰川面积退缩了15%,喜马拉雅山脉冰川已成为全球冰川退缩最快的地区之一。在藏南地区,湖泊、湿地水位下降、盐度增加、面积缩小,多庆错2016出现异常干涸。在生态系统极其脆弱的干旱、半干旱区,气候变暖和过度放牧造成草场退化、土地沙化等生态问题日益显著。藏西北羌塘高原部分地区土地沙化面积扩大、草地生物量和生产力下降、高寒特有生物多样性面临严重威胁。

  

(二)经济发展阶段滞后,碳排放潜在增量压力巨大。

  

2021西藏自治区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6831元,发展仍然相对滞后,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国防巩固方面压力巨大。而城市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提质升级难以避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近年来随着西藏人口、经济、建设用地快速增加,人口和产业不断聚集,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排放也在不断增加,协同推进保护与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西藏自治区落实“碳中和”的国土空间规划路径

  

(一)优化配置各类用地,形成绿色低碳的土地利用结构

  

从土地利用类型来看,林地、园地、草地等用地是碳汇主体,建设用地则是碳源主体。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严格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减少城市拓展对林地、园地的侵占,同时大力推进植树造林,提高草原植被覆盖度,促进碳汇面积增加,限制碳源面积扩大。

  

(二)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培育具有高固碳能力的生态系统

  

持续推进造林工程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强藏西北羌塘高原森林、藏东南高原森林植被保育和质量提升,加大对天然林和公益林、新造幼林地等封育保护力度。实施“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加快区域宜林地造林种草。推进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及其他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城镇和机场周边、公路和铁路沿线等的绿化工作。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长,提升森林碳汇功能。

  

提高草原植被覆盖度。全面保护草原资源,严格保护江河源头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天然草原,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加强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明确划分禁牧休牧区域,优化调整草原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实现对草原科学有序利用。探索建设国有草场,支持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草原、沙化土地治理后形成的草原建设为国有草场。

  

加大湿地生态空间保护。重点保护生态地位重要、生态价值大、容易受到严重破坏且还未纳入保护管理范围的自然湿地,因地制宜建设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实施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开展和推进玛旁雍错等国际重要湿地和曲松下洛等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保护修复湿地生态,提升湿地植被的固碳能力和湿地碳汇价值。

  

(三)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绿色可持续的农业空间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适度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固碳效益高、固碳成本低的大田作物,改善耕地质量,降低碳排放。优化畜禽养殖空间,按“宜牧则牧”原则引导畜禽养殖业向藏中地区、藏西北、阿里地区布局,通过轮牧、休牧、禁牧等综合措施,合理控制养殖总量和畜牧碳排量。

  

(四)融合城乡建设空间,促进城乡建设空间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以碳排控制为目标加强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管控。推动城镇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开发,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对人均建设用地规模过高的地(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进行管控,构建城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体系,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强化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新上项目达到国内同行业节约集约用地同期水平。

  

建立安全绿色的能源保障体系。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坚持水光风热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全力构建清洁能源“一基地、两示范”发展新格局,着力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清洁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雅鲁藏布江干流中游河段、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等水电开发建设,推动拉萨、日喀则、昌都、山南等光伏电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