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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河南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来源: 日期:2008-01-11

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                          简报第8期    二○○八年一月三日

在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河南省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河南省扎实开展了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试点工作。按照六部门的要求,河南省已做出培训县(市)领导干部的计划。目前,全省已举办各类培训班40期,培训乡(镇)、村干部5640人,其中: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1364人,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4276人,到课率达到100%。整个培训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主要特点是:

一、各级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能够站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大意义,将活动摆上了重要日程,层层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各地普遍成立了由组织部门牵头,国土资源、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及培训机构参加的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不少组织部门的领导同志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搞好教学设施保障和经费保障,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计划周密。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河南省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全省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共5万多人轮训一遍。省、市两级选聘100名师资骨干,统一进行了培训;各地以部编发的《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编写讲义,制作课件,反复组织备课试讲,征求基层干部意见,确保了授课质量和培训效果。

三、培训方式灵活。培训形式以课堂教育为主,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及多媒体教学等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增强了培训的吸引力。各地坚持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与传达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相结合,与国土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当前查处土地违法等专项行动相结合,把土地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搬进课堂,进行现场解难答疑,收到了好的效果。在管理方式上,各地普遍建立了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培训档案,并加强了跟踪考核,调动了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培训成效明显。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认识到了保护资源特别是保护耕地的紧迫性,依法管理和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各地有效地克服了过去普遍存在的“集体土地集体管,乡村干部说了算”的现象。广大基层干部普遍反映,通过学习填补了头脑中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一些空白,认清了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守土有责的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好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