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班结业典礼上的总结讲话
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王保生
(2008年9月26日)
同志们:
全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班,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今天就要结束了。三天来,同志们精神饱满,积极向上,认真听讲,踊跃交流,主动请教,学习气氛浓厚。通过培训,同志们对国土资源法律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如何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实施法律、推进依法行政等有了新的认识,对今后我们更好地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次培训活动时间虽短,但大家都学有所获、学有所得,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在这里,我代表本次培训活动的组织方向授课的专家学者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参加培训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对本次培训情况,我作一简要总结。
一、培训班的基本情况
本次培训活动是根据中央六部门《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组织安排,特别邀请了有着丰富的国土资源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专家学者来我区授课。来自全区国土资源管理战线上的百余名主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共计120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三天来,大家按照培训班的安排,认真学习了《国土资源形势与任务》、《矿产资源管理》、《土地管理实务》、《土地管理法规与案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题内容,最后,又为大家安排了集体答疑,在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相互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并就疑难问题与专家进行了沟通,提高了认识,增长了才干。
二、本次培训班的主要收获
一是拓宽了思路,明确了方向。通过聆听专家教授的讲课,使大家更加明确了只有不断增强“三种意识”即法治意识、用法守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才能正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才能正确处理我区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群众的关系问题。通过培训,进一步拓宽了大家的视野,拓展了思路,增强了大家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切实推进我区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是掌握了知识,提高了素质。在培训中,大家普遍感到,在以往的工作中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知识学习地不深不透,遇到具体问题拿不准,摸不透,不能运用法律思考问题;另一方面,在具体工作中,忽视了法律的重要性,依法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不强,不能主动地依法开展工作,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次培训,给大家创造了良好的学习机会,使大家能够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能够更深一层的理解和领会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不但提高了法律修养,而且也提高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信心。
三是培养了骨干,为更好地推进集中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除各地市、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外,还有各地市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骨干,担负着基层培训工作的重任。这次培训,达到了培养宣传骨干的目标,为下一步更好地推进我区县、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普及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促进了交流,增强了合力。这次培训,给大家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培训期间,各地区、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能够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行多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大家主动切磋,取长补短,积极交流,相互促进,加深了了解,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大家的凝聚力。
三、提几点要求
今天培训就要结束了,这里,我就下一步我区县、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普及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顺利实施
开展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国土资源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步骤。各地一定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六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落实各地区制定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和培训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注重实效,精心部署,加快实施,争取在2008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集中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培训效果
全区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今年的各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从年初到现在已经开展了大半年的时间了,各地区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面临诸多困难的条件下,采取重点培训和宣讲培训等形式,累计培训县乡村级干部达600多人次。林芝、山南、昌都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应该说,走在了全区的前列。此次培训班结束后,各地市要对前段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在积累成功经验的同时,注意发现问题,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及时改进。由于我们的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是面向县级,特别是面向广大乡镇、村级干部,无形中会加大培训工作的难度,因此在集中培训阶段,一定要注意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做到通俗易懂;在培训的形式上要注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确保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流于形式,切实通过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为确保各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实效,我们将加大对各地市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地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要做好各县的督促检查工作,深入实地调查了解辖区内各县培训方案的落实情况,确保培训活动在基层落到实处。另外,由于乡、镇干部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掌握不深入、运用能力偏低,依法办事的意识淡薄,因此,在抓好本地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实的同时,要重视对各县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指导,认真解决他们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派出宣传教育培训骨干,解决师资力量和教材。为更好地开展各地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我们结合西藏的实际,编译了一套藏文教材,已向各地市下发,可以很好地解决乡(镇)村干部在培训中,不懂汉文的难题,也有助于这些干部更好地学习领会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希望大家回去后,尽快下发到各县乡(镇)村干部手中。
四、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宣传教育工作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方面要促进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学习和运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政策,从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增强法律素质。另一方面要借助这样的机会向广大群众普及和传播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各地要进一步采取媒体报道、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材料、组织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向群众传播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要让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乡(镇)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观念和意识,使节约和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国策在广大基层得到落实,夯实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
我相信,通过本次培训,必将为在我区基层全面普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只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一定会有大的飞跃,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最后再次向中央宣讲团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西藏国土资源事业的各地市、县(市、区)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