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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治理崩纳藏布砂金矿区情况报告

来源: 日期:2005-12-15

  

  为促进西藏优势矿产资源的合理勘查开发,规范矿业生产秩序,西藏自治区自2002年10月18日起全面启动治理整顿全区砂金矿山生产秩序工作。2005年,根据矿山存在的问题,西藏重点治理整顿了崩纳藏布矿区。8月1日至11月10日,自治区专门成立了政府妥善解决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组。经过工作组全体成员历史三个多月艰难、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滞留申扎县采金人员的撤离工作,顺利关闭了崩纳藏布矿区,取得了治理整顿的显著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申扎县崩纳藏布砂金矿位于申扎县城南西,距县城约70公里。1995年,经国土资源部(原地质矿产部)审查,为西藏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颁发了采矿许可证,批准采矿面积4.8平方公里,1996年完成矿山建设并投产。由于在几年的开采过程中,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擅自将矿体分段承包给区外采金人员开采,造成矿区生产秩序混乱,2004年自治区黄金生产秩序整顿领导小组责令崩纳藏布砂金矿停产整顿。

  2005年7月中旬,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又擅自签订非法协议,造成大量采金人员涌入申扎县,人数多达1025人,50多辆装满各种生产、生活物资的大型车辆,严重影响了申扎县的社会局势稳定。此事引起了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黄金生产秩序整顿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并于8月1日组成区、地工作组进驻申扎县,开展艰巨的说服、遣返、疏散滞留采金人员工作。

  根据事态发展,8月7日,自治区政府派出由自治区黄金生产秩序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保生,那曲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段襄征,自治区国资委主任梁殿臣三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赶赴申扎县,具体负责处理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和部署,三位领导客观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工作方案,带领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尽职尽责,历经三个多月的人员劝返疏散、封闭复采回填期间轮流值班、闭矿撤船三个阶段工作,于11月10日圆满完成了采金人员和设备的撤离工作,顺利关闭了崩纳藏布砂金矿山。

二、主要工作

  1、摸清情况,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到达申扎县后,立即召开区、地工作组成员和县有关领导参加的会议,传达了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和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胡春华8月6日在《关于解决申扎县崩纳藏布金矿滞留采金人员问题的请示》的批示和指示精神,听取了原区、地工作组和申扎县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妥善解决申扎县崩纳藏布金矿滞留采金人员问题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将原来的三个工作组合并成一个工作组,并对工作组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坚决执行劝返采金人员方案,不折不扣地做好各项工作。

  8月8日上午,工作组听取了区矿业开发总公司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传达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定,责令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积极配合工作组,做好采金人员的劝返和遣送工作,必须在8月15日前完成遣送滞留在申扎县的采金人员任务。但在实施过程中,采金老板就遣返人员及购置设备发生的费用等对工作组提出了事先没有预料到的问题。一是在矿区的采金设备大部分是由个人集资购买,涉及300余人,这些人员即使被强制遣返,也会以处理其采金设备为由在短时间内将再次返回申扎县,疏散遣返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二是采金船主按签订的“合同”,在格尔木购置了大量的设备、配件、油材料等和生活用品,其提出的各种赔偿要求估算超过千余万元,远远超过了预计的费用。三是各老板、船主及其相关人员普遍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允许其进入矿区进行复采活动至2005年10月末,盈亏自负。

  针对这些问题,工作组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分析,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深入到各采金人员聚集点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的同时,立即分三个工作小组,即:采金人员赔偿测算组、采金人员和船只设备统计组、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起草组。再次对滞留采金人员和船只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统计摸底和核查工作。经过核实,直接与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签订的采金合同有关的采金人员为777人、采金船只为162条、溜槽为2条。通过对遣返及赔偿费用的测算,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起草了《关于妥善解决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处理意见的请示》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引起了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做出了重要批示。

  按照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8月11日,工作组以申扎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了公告。在交通要道设立了4个检查站,防止新的外来采金人员涌入。工作组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妥善处理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组关于崩纳藏布金矿复采复垦工作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和《西藏自治区申扎县人民政府公告》的要求,责令各采矿业主与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签订《崩纳藏布金矿复采复垦责任协议书》和《2005年崩纳藏布金矿复采复垦矿段负责人保证书》后,通过身份验证、发放临时通行证,使滞留在申扎县城的777名采金人员于8月12日7时开始分批疏送矿区,于8月14日,已全部安全有序的疏送到矿区,进行封闭式管理。

  2、政策宣传到位,促进了劝返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组始终坚持以自治区领导的指示和批示精神为指导,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艰辛而有序的紧张工作,加强了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将剩余人员安全有序地遣送返乡。

  8月22日晚,工作组再次分成四个小组,分别对仍滞留在申扎县的采金人员进行了一次彻底排查。通过工作组和全体公安干警的共同努力,发现仍有113名采金人员(包括船主23人)滞留在申扎县城。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工作组全力开展滞留人员的劝返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那曲地区行署、日喀则地区行署、格尔木办事处、申扎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配合下,工作组全体人员积极努力,尤其是派驻申扎县的区、地、县各级公安干警和驻地武警官兵对滞留采金人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劝返工作,截至8月29日,滞留在申扎县城的采金人员全部离开申扎县返乡。致使滞留采金人员劝返工作得以顺利完成,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确保了自治区四十大庆社会局势稳定。

  3、各司其职,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轮流值班工作。为切实巩固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申扎县崩纳藏布金矿的后续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崩纳藏布矿区管理工作任务,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工作组制定了《自治区政府妥善解决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组2005年9月6日-10月31日值班安排意见》,对工作组成员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划定了各自职责,在9月6日至10月31日,工作组实行了轮流值班制度。

  在此期间,工作组坚持执行三日一报制和急事急报、特事特报的制度,带队值班领导和申扎县领导多次深入矿区检查指导工作,督促采金老板交纳拖欠群众的看船费用以及网围栏工程款,并到各检查站了解情况,慰问执勤干警。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了矿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4、多方配合,同心协力,确保闭矿撤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9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崩纳藏布矿区后期封闭式复采复垦管理及矿区管理工作,自治区政府妥善处理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崩纳藏布矿区采金船只与设备运出的方案》。按照方案,工作组和申扎县领导多次深入崩纳藏布矿区,召集自治区矿业开发总公司和矿段负责人、矿区所在乡政府负责人和有关村代表座谈,了解采金老板兑现群众看船费用及民工工资情况。工作组还向采金船老板和矿段负责人重申了闭矿撤船的各项程序,明确要求必须由矿区负责人在《采金船只运出证明文据》上签字后方可将设备及船只运出矿区,防止盗运无主船只。针对在闭矿撤船期间有可能发生群众争夺矿区废弃设备等情况,工作组要求当地乡政府相互沟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在闭矿撤船期间要派出干部到现场维持秩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要求各矿段负责人必须全额兑现拖欠群众的看船费。为确保11月10闭矿工作顺利完成,11月9日,工作组全体人员及公安、武警共20余人赴崩纳藏布矿区进行全面清理。截至11 月9日18时,所有采金人员及其采金设备全部撤离矿区。经过最后清点,34条无主采金船交由申扎县人民政府依法处理。至此,工作组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善始善终,圆满地完成了滞留采金人员的劝返疏散、矿区封闭复采回填、闭矿撤船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确保了滞留人员及时疏散

  在整个滞留人员疏散过程中,自治区领导始终高度重视,针对疏散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为滞留人员的疏散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领导。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保生,那曲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段襄征,自治区国资委主任梁殿臣组成的领导小组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滞留人员疏散工作,确保了滞留人员疏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措施得力,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8月18日藏政办发电〔2005〕210号领导批示精神,8月19日上午,自治区政府妥善处理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组及时召开有工作组全体成员及申扎县有关领导参加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成立了由申扎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公安、武警参与的一线处置系统,统一指挥协调,制订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分组进入滞留采金人员当中,摸清滞留人员情况,集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愿意离开申扎县的人员,政府承担了部分路费;对没有居民身份证的人员,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条例,作了方便处理;对那些无视政府规定的偷渡者及强行冲过检查站的人员,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遣返。

  (三)团结协作,是各项工作不断扎实推进的动力

  针对申扎县滞留人员数量多,为保证滞留人员的生命安全,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在工作开展初期,那曲地区下派了医疗队,为他们提供了医疗保障。同时,工作组考虑到检查站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大、身体疲惫等实际困难,工作组增派3名武警战士,以增强检查站的力量,确保检查站的工作有序开展。并从自治区、地区、及附近县抽调干警及强有力的指挥人员,形成了区、地、县三级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警力,为做好滞留采金人员的劝返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自治区政府妥善处理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组的统一协调下,在那曲地区、日喀则地区、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及申扎县委、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部门、各级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了整顿的合力,为妥善处理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成效

  (一)及时疏散滞留人员,确保了四十大庆期间社会局势稳定

  工作组全体成员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开展了非常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滞留人员的疏散工作,没有引发任何群体性事件,确保了社会局势的稳定,确保了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工作到位,杜绝滥采乱挖现象,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工作组在处理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事情过程中,始终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客观分析滞留采金人员的实际状况和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报请政府同意并执行,进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有效杜绝了滥采乱挖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三)工作细致认真,防止产生遗留问题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工作组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多次深入矿区和矿区所在乡村,督促各矿段负责人及时交纳了拖欠群众的看船费及网围栏工程款,并对以往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案,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部署周密,确保闭矿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5〕91号)和工作组制定的《自治区政府妥善解决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组阶段性工作安排意见》精神,继续加强检查站的设卡设防工作,并研究制定了《关于崩纳藏布矿区采金船只运出方案》,完善了相关措施。向巴平措主席和胡春华常务副书记对关闭矿山,善始善终做好工作的批示,为确保闭矿工作的顺利开展指明了方向。领导小组在整个工作过程中,身先士卒,按照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尽职尽责、善始善终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每一项工作都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确保了整个闭矿工作顺利进行。

  (五)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05〕28号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的主体,其独特的地质发展史和良好的成矿条件,孕育了丰富的矿产资源,矿业已成为自治区的支柱产业之一。但近年来,西藏砂金生产秩序混乱,不同程度地存在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或环境保护不力等行为。为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保证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2002年10月18日联席会议做出了砂金矿山全面停产整顿的果断决策,并通过三年的不断努力,西藏黄金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特别是今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文之后,自治区政府妥善解决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组在艰苦的条件下,通过三个多月的艰辛工作,圆满完成了妥善处理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彻底关闭了崩纳藏布砂金矿区,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好的问题,促进了西藏自治区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工作,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建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根据西藏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西藏加大了黄金生产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特别是2006年1月1日起,西藏境内禁止开采砂金矿,将有效促进西藏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同时,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古采区的回填工作难度大。一是西藏属于输血型经济,当地政府没有资金完成回填任务;二是由于全面禁采砂金矿,一些复采回填工作无法开展。为此,请国土资源部从西藏的特殊情况出发,在资金项目上向西藏给予倾斜,以尽快完成古采区的回填工作,确保西藏较脆弱的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保护。

  

  

  西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