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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土资源厅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安排

来源: 日期:2010-08-21

  

  藏国土资发〔201094           签发人:王 

  

  

  2010年上半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我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作风,着力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积极服务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成效显著。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年初,中央召开了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战略部署。我们按照区党委、政府的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把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宣传到群众中、落实到工作中,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制定了《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意见>的实施意见》,并对涉及我厅的相关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主动与区发展改革委多次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将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测绘基础设施和西藏地质资料库四个项目列入《西藏自治区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规划》,规划期总投资86000万元。其中,西藏地质资料库建设项目已列入《西藏自治区重点项目2010年前期工作计划》,并成为自治区十二五首批开工的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我们继续深入开展以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为主要内容的双保工程,围绕保障发展这个主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用地预审,对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行业用地大户,采取主动上门衔接、现场办公、特事特办等方式,有力保障了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完成了羊八井10兆瓦光伏电站等45个项目的用地预审和民政厅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3个项目的用地初审。对林芝巴河老虎嘴水电站等6个项目进行了勘测定界,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严格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今年,建设用地报件明显增多,工作量加大,相关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息时间,认真审查用地报件,并及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对报件不齐全、不规范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情况,退回报件,促进了建设用地报件逐步走向规范化。截至目前,共收到建设用地报件90件,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7件,用地面积3595.65亩。经审核批准6个扩大内需和“180”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全区没有一个重大项目因用地问题影响建设进度。全区新增建设用地4070.18亩,其中占用农用地3123.44亩、耕地1111.55亩,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9.38%23.66%15.43%

  (二)规范管理,国土资源工作不断上新台阶

  严格监管,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一是建设性保护耕地,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开展了全区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对落实情况较好的地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表彰。完成了2009年度耕地开垦费的返还,共返还有关县(市)资金3940862.5元,充分调动了各地(市)、县(市、区)做好耕地补充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对今年安排的12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进行了审查,概算已报财政厅审核,准备组织实施,为实现我区耕地占补平衡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一些项目用地规模偏大、土地利用粗放的问题。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项目不予受理。同时,加强规划管控,要求各项建设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区位和标准。实施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坚决核减超标准用地。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节约用地奖惩机制。三是积极推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进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全区共出让土地59宗、面积872.04亩、成交价款18205.64万元。其中协议出让43宗、面积411.16亩、成交价款2250.79万元;招拍挂出让16宗、面积460.88亩、成交价款15954.85万元。四是地籍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完成了全区2009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汇总,并通过国土资源部的检查验收。圆满完成了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的检查验收和成果汇总,顺利通过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的检查验收,并及时安排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应用。进一步完善城镇土地登记发证,依法管理城镇土地,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部分援藏项目的急需用地情况,积极与全国土地调查办协调,对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进行了调整,保证了国家援助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全区基本农田地块、面积的相对稳定。此外,制订了《西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已获政府批准,为在全区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强化执法监察,严查违法违规用地。前移执法关口,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加强对扩大内需重点项目用地的实地核查和监管,预防借机圈地、搭车用地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中侵害农民权益等突出问题。一是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用地。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3件,涉及土地面积4.92亩,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发生数增加1件、上升8.3%,涉及土地面积减少3.11亩、下降38.7%,已对其中的11件违法违规用地进行了立案。二是严格建设用地管理。按照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部、自治区政府有关严格建设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区建设用地管理,规范国有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要素市场,在全区开展了批而未用土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出房地产开发用地3672.9亩,非房地产企业开发用地983.25亩,闲置房地产用地650.1亩,未发现在土地出让或划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或腐败行为;查出2007101—2009年10月30日期间“未报即用违法用地7宗(其中:那曲地区4宗、昌都地区3宗)、面积2518.36亩(其中:耕地326.96亩),已责令用地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补报用地手续。目前,那曲地区补报的3宗用地申请,已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另外1宗属国有未利用地,根据审批权限,已经那曲地区行署批准;昌都地区已补报了2宗用地申请,另外1宗正在组件之中。三是认真开展全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要求,认真开展全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此项工作首次覆盖我区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共计938个,涉及土地面积30178亩。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白玛才旺副主席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西藏自治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同时,努力克服基础工作薄弱、专业人员奇缺、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等各种困难,按时完成了外业核查,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其中:实地伪变化图斑769个、占总数的82%,面积24565.9亩、占总面积的85%;合法图斑156个、占总数的16.6%,面积3780.94亩、占总面积的12.5%;违法用地图斑10个、占总数的1.1%,面积534.82亩、占总面积的1.8%;部分监测图斑属军事用地,违法占用的土地大多数属国有未利用地。四是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开展土地督察工作。协助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与山南地区行署进一步完善共建保障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合作工作;指导和帮助林芝、山南地区开展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点工作,并督促按时向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上报观测情况;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深入林芝、拉萨、日喀则、山南四地(市)就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情况、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的情况、2009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调研,为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在我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得到了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的好评。

  加强管理,地质矿产管理与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巩固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活动成果,深化对以找矿为重点的地质工作新机制的认识,进一步明晰了地质工作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带动了地质工作的整体提升。一是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我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任务前期调研、核实等准备工作,制订了《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为开展我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此外,还部署了我区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展顺利。二是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的监督管理。审核探矿权手续374件,征收探矿权使用费551.187万元;依法受理采矿权申请登记11件,征收采矿权使用费47.7万元。对地勘局申请的13个地质保障项目设计进行了初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对地勘单位申请新立的81个探矿权进行了审查,为通过审批的69个项目办理了探矿手续。完成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勘设计评审80个。按照有关规定,受理了4宗探矿权出让的备案确认工作,对6个地勘单位申请出让的13个探矿权已办结6件。严肃查处日喀则地区仲巴县境内一起非法盗采砂金行为,配合自治区工作组赴现场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是矿产资源三项调查进展顺利。对我区铁矿资源潜力评价报告和煤矿资源潜力评价阶段性报告进行了初审,对9个矿种进行了全面评价,并顺利通过全国项目办组织的专家评审,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项目取得可喜成果;全面完成了我区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任务,核查数据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的检查验收,成果达到优秀级,将于近期应用于矿政管理工作中;开展了全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制订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完成了4个大中型矿区和基本完成了2个大型铜矿区的核查报告及数据库建设,正在进行一批大中型矿区的数据库建设和报告编写。四是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得到加强。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占用、登记、统计,开展了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帐试点,完成矿山占用矿产储量登记7份、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7份,并对矿产资源登记(占用、查明)库、矿产资源储量库进行了维护。五是地质勘查投入进一步加大,有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我区的矿业发展,明确要求使西藏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基地。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我区青藏专项和地质保障工作的投入,我区财政每年也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地勘工作,为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提供了有力保障。据统计,国家已安排我区青藏专项126个,投资45910万元;同时,安排了青藏高原重点盆地油气资源战略调查与选区和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项目,投资400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地勘项目12个(含3个续做项目),投资7000余万元。我们与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首钢地质勘查院联合签订了青藏专项西藏尼雄铁矿整装勘查的合作协议。还为地勘队伍办理地质调查证47件,为青藏专项各项目承担单位出具各类介绍信99封,已有58个项目单位进入工作区开展工作,保证了青藏专项等地勘项目的顺利实施。六是危机矿山找矿成效显著。罗布莎、香卡山危机矿山找矿项目实施以来,国家和企业联合投入,取得了可喜成果,新增优质铬铁矿储量近70余万吨,中深部找矿潜力巨大。目前,为期三年的危机矿山找矿项目已进入收尾总结,我们按照全国项目办的统一要求,完成了管理总结、项目技术总结和最终地质报告的编写,通过了专家初审。此外,还召开了拟进行的二期危机矿山立项申请项目专家论证会,为二期危机矿山找矿申请立项奠定了坚实基础。

  防治结合,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编制下发了《西藏自治区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和完善了巡查、应急调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危险性评估等制度,多次召开会议或下发通知对全区地质灾害尤其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在西藏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对有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区域,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开展了地质灾害巡检和应急调查,多次组织工作组40余人次,行程1万余公里,对我区地质灾害较发育的林芝、昌都、日喀则等地30多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现场巡查,对樟木后山二号崩塌灾害存在的严重隐患情况形成专报报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政府。对日喀则地区康马县涅如堆乡强久沟、少岗乡满参沟、康如乡拉玛龙沟、康如乡阔曲沟、南尼乡藏扎村以及南尼乡南尼沟等六处泥石流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实地调查,根据地质灾害危害方式和发展趋势,提出了防治措施及建议。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制定应急预案,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和地质灾害五到位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排了山南地区洛扎县、日喀则地区亚东县、昌都地区芒康县、林芝地区波密县和察隅县为我区2010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县,并派12人参加了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班,在昌都、林芝、日喀则、山南等地举办了4期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班,培训分管副县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人员130余人,受到了各地的好评,为提升各地地质灾害防治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发生地质灾害112起,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集中在林芝地区察隅、墨脱、波密和那曲嘉黎等地,造成3人死亡,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9826万元。其中:4月份,受冷空气和孟加拉湾暖湿气流的共同作用,林芝地区察隅县出现持续强降雨、降雪天气,接连发生崩塌(含挟砂雪崩)、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80余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9800万元,我们及时派工作组开展了应急调查、隐患排查及灾后重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二是基础调查勘察取得较大进展。认真开展全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汇总工作,为我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完成了吉隆口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察评价;实施了林芝地区冰川泥石流灾害监测预警调查评价。此外,编制了全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方案。三是开展重点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加强地质灾害治理,极大地提高了易灾地区的防减灾能力。申报了萨嘎县城西侧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等9处重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开展了扎囊县扎塘镇强巴林村崩塌泥石流灾害等17处重点治理工程前期勘查工作;实施了樟木后山崩塌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和昌都镇鲁然滑坡灾害治理工程;完成了樟木口岸重点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的初步验收。四是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建设工程避免遭受地质灾害的危害,提供了防范的科学依据。五是积极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收取保证金433万元,投资3910万元,完成了普兰县巴嘎乡嘎达普砂金矿等6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施工图设计工作,预计治理面积3.17平方公里。此外,还开展了2010年度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申报的11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六是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积极协调开展《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中的札达土林、昂仁搭格架地热间歇喷泉群、日喀则群让枕状熔岩三个地质遗迹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了札达土林国家地质公园第三期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加快羊八井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七是继续开展拉萨市、日喀则市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对两市地下水进行了有机采样,并送往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监测。开展了我区大骨节病地下水调查与供水安全示范项目,预计年底提交成果。

  (三)加强基础工作,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上水平

  加强规划修编工作。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指导推进各地(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7地(市)均落实了新一轮规划修编单位和资金,那曲地区已通过了土地规划大纲的审查,拉萨市已完成了大纲论证工作。4月中旬发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持续推进全区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对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依法审理两起行政复议案件,保护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形象。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送审稿)的修改工作,颁布了《西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

  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测绘成果在政府行政管理、科学决策、宏观调控、经济建设和社会维稳中的保障服务作用,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测绘保障服务,成效显著。共向社会各界提供各种测绘资料121次、地形图267幅、内部版地图424幅、基础测绘数据114幅、专题地图4095幅(本);无偿向区发展改革委、公安、武警等部门提供各种地形图、内部版、公开版地图及电子地图和数据2114幅(张、本)。开展了全区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配合安全厅处理一起外国人非法测绘事件,没收相关设备和测绘数据成果,完成了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获得有关部门的表彰。继续协助国家测绘局在我区开展1∶5万无图区地形图测绘工作。启动了拉萨至林芝CGPS网及三等水准测量项目;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地图集》初稿,为准确反映我区行政区划现状,安排专人进行了11556公里的野外实地核查,对全区73个县(市、区)、543个乡、140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192个居委会、5261个村委会的驻地名称、位置进行了核对,并完成了地质、地矿、土壤等专题图的资料收集。启动了领导机关工作用图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主动为各级领导机关提供测绘保障服务,目前,正在进行拉萨市、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行政区划图的二审工作,其余四个地区的地图编制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基本建成了西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地理信息平台,正在进行整体测试和试运行,并着手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载西藏自然灾害发布系统

  信息化建设和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土地登记资料、土地市场信息、地质资料和矿业权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建设,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情权。开展了地质资料汇交和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共汇交国土资源大调查原始资料1∶25万区调12个图幅,1∶20万区化2个图幅,1∶5万化探项目1个,提高了地质资料的利用率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此外,还积极筹备国土资源资料馆建设项目,并于65日开工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规定,配合自治区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完成了领导离任审计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检查、小金库治理情况检查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情况良好,未发现违规行为。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制订了厅机关各处(室、局)、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完善了厅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干部职工考勤等规章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岗位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增强服务意识。

  (四)加强机关建设,干部队伍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先争优、密切联系群众、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文明机关、争当好公仆和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取得实效。目前,厅系统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组织基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同志14人参加了部举办的地(市)、县国土资源局长培训班,提高了业务水平。选派13名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举办的培训班和研讨班的学习,选派2名干部到国土资源部挂职锻炼,安排2名同志赴定日县盆吉乡扶贫,提高了干部工作能力。此外,还组织干部职工为西南旱区和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2次,共计59450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区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层层签订《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0—2011年)》,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配合自治区扩大内需检查组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各地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保障了各地依法用地和建设项目的及时落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扎实做好维稳、信访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工作,深入揭批达赖集团分裂祖国的行径,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意识。进一步加强社会综治、平安创建和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带班制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将问题化解在地方、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消除群体性事件隐患,为维护全区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办理了6件政协委员提案,与委员面对面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深受委员的好评。

  积极开展受援工作。认真总结十一五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援藏取得的成就,着手编制十二五国土资源系统援藏工作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的项目、干部锻炼及技术培训等方面的需求,并同国土资源部进行了沟通,计划8月底召开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援藏工作会议。目前,根据区党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完成了第五批援藏干部的考察、欢送,积极做好第六批援藏干部的衔接。

  二、存在的问题

  2010年上半年,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而复杂,仍然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源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资源供求矛盾突出,项目用地的压力和困难加大;二是粗放浪费资源的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监管难的问题突出,执法监察任务艰巨;三是气候异常,引发的各类灾害增多,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而我区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四是部分经费特别是专项工作经费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一些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阻挠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的行为时有发生,地质工作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六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需下功夫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三、201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继续开展双保工程,把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建设项目和各类民生工程项目作为重中之重,积极主动、尽心竭力地做好资源保障。对拟上项目,积极参与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指导项目按规划选址,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及时进行用地预审,避免走弯路;对已经批准立项和初步设计的项目,协助项目用地单位搞好组件报批,主动跟进,做好用地审批的各项服务工作;对已完成用地审批的项目,及时按程序供地,落实用地备案制度,对用地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同时,改进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对重点急需项目建立审批快速通道,实行专人负责,优先受理,全程督办,特事特办,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

  (二)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一是严格保护耕地。结合新一轮规划修编,落实好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行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并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同时,签订2010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强化考核机制,切实保护好耕地。二是认真做好土地整治工作。认真规划和组织实施12个土地整治项目,促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健康发展,确保我区耕地占补平衡。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开展补充耕地工作,提高补充耕地的土壤熟化程度,确保补充耕地的质量和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得到提高。三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解决好一些项目用地规模偏大、土地利用粗放浪费的问题,加强对批而未用土地的监管,重点清理各地批后土地供应和使用情况,并按要求进行处理。四是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全面完成我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五是加强地籍管理工作。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开展我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属状况。

  (三)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继续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通过治乱、治散、治本,建立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一是加强矿业权管理。严厉查处无证勘查、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二是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我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构建我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登记统计、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储量利用调查、矿业权评估管理、补偿费征管等各项工作,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大力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管理好利用好已找到的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

  (四)实现找矿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多渠道争取地质勘查资金,加强铜、铬、硼、锂、钾、锌、铅、金、锑、铁、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在藏东三江、雅鲁藏布江、班公错怒江等重点成矿区带部署工作。加快驱龙、冲江、吉如、朱诺、多布杂等大型铜矿床和尼雄大型富铁矿床勘查进度。加强甲玛多金属矿、巨龙铜矿和玉龙铜矿二期及盐湖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建设。加大罗布莎铬铁矿区等国有重点矿山深部地质工作力度。加强青藏铁路沿线已发现的铜、铅、锌、富铁矿、锑等矿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做好开发前期评价和可行性研究,力争提供若干可供近期开发的大、中型矿产地。二是改善地质工作环境。积极探索建立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群众的有效沟通和利益形成机制,营造矿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广泛宣传矿产资源开发对经济建设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支持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经济发展的共识。努力建设和谐矿业,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提高矿产资源对培育优势产业的保障能力。

  (五)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工作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对重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专业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网络。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开展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勘察。做好县(区、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汇总、资料汇交工作,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三是加强地质环境治理。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实施易灾区的地质灾害防治。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保护好西藏的生态环境。四是做好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继续做好札达土林、昂仁搭格架地热间歇喷泉群、日喀则群让枕状熔岩三个地质遗迹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羊八井国家地质公园基础设施及保护能力建设,使地质公园在保护地质遗迹,发展地质旅游经济,普及地学知识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六)进一步提高测绘成果服务能力。认真贯彻《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援藏工作的意见》,落实人才、基础测绘工程、资金、成果数据、基础测绘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继续实施西藏重点地区CGPS网、三等水准网测量和1∶1万基础地理数据采集及成图项目;完成《西藏自治区地图集》和《领导机关工作用图》的编辑出版;完成《西藏自治区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加快数字化基础测绘生产基地建设,努力提高测绘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举办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测绘工作会议。

  (七)加强国土资源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类建设用地的统筹和管控,层层落实土地利用各项主要指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建设规划中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加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作用,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组织编制《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为做好十二五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抓紧《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的审批,争取早日实施。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的新形势新政策和取得的新成绩,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加强金土工程一期建设成果应用,着力搞好金土工程二期立项准备。加强国土资源业务网与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向厅属事业单位和重点县延伸,并运行好已有的金土工程业务系统。加强国土资源资料馆的基建工作,按照进度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贯彻中央、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等一系列活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增强干部的爱岗敬业意识。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创新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执行力。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开展厅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干部轮换、选拔工作,对重要岗位实行轮岗。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国土资源系统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创造新的业绩。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到国土资源工作全局中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和矿业权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有效预防国土资源管理中可能发生的违纪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三是加强社会综治和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党委、政府维护稳定工作的安排部署,将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常抓不懈,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加强信访接待工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土地征收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之中。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严肃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工作零报告制度,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四是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受援工作。认真总结十一五援藏工作,做好第六批援藏干部的衔接。深入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十二五国土资源系统援藏工作计划的思路和建议,筹备好国土资源援藏工作会议,掀起新一轮国土资源援藏工作热潮。通过援藏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国土资源工作基础,切实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