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9-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19项任务:露天采场恢复治理未完成。自治区排查出需要治理的415个露天采场,还有126个没有完成恢复治理。 19项任务措施1:各地(市)指导相关县(区)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露天采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生态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要求。 |
核查情况 |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特殊的地质构造赋予了巨大的资源优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随着矿业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民航、公路、铁路、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在城镇周边、重要交通干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形成了一批正在开采及历史遗留的砂石矿山或关闭后责任主体灭失的采砂石场。目前查清了126个露天采场的基本情况:山南36个、昌都28个、阿里12个、那曲13个、林芝11个、日喀则24个、拉萨1个。126个露天采场中48个为河道采砂;2个为自然资源部门颁证的砂石采矿点,74个为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非正规许可的采砂取石点。14个正在办理许可手续。 |
整改目标 |
全面完成126个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
整改措施 | 各地(市)指导相关县(区)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露天采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生态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要求。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责任人 | 尼玛次仁 |
联系电话 | 0891-6899593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已摸清126个露天采场的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 2.各地(市)均已按“一矿一策”编制生态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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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9-09)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19项任务:露天采场恢复治理未完成。自治区排查出需要治理的415个露天采场,还有126个没有完成恢复治理。 19项任务措施9:各地(市)指导各县(区)统筹重大项目、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规范行政区域内开采砂石料,杜绝无序开发、无证开采现象。建立砂石料开采、河道采砂信息共享、违法违规问题移交移送等工作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
核查情况 |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特殊的地质构造赋予了巨大的资源优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随着矿业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民航、公路、铁路、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在城镇周边、重要交通干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形成了一批正在开采及历史遗留的砂石矿山或关闭后责任主体灭失的采砂石场。目前查清了126个露天采场的基本情况:山南36个、昌都28个、阿里12个、那曲13个、林芝11个、日喀则24个、拉萨1个。126个露天采场中48个为河道采砂;2个为自然资源部门颁证的砂石采矿点,74个为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非正规许可的采砂取石点。14个正在办理许可手续。 |
整改目标 |
全面完成126个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
整改措施 | 各地(市)指导各县(区)统筹重大项目、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规范行政区域内开采砂石料,杜绝无序开发、无证开采现象。建立砂石料开采、河道采砂信息共享、违法违规问题移交移送等工作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责任人 | 尼玛次仁 |
联系电话 | 0891-6899593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各地(市)均已编制本级矿产资源规划。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其登记权限范围内的在建与生产矿山进行了全面自查。三是督促指导露天矿山企业已完成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制度、露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污染防治制度、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应急预案制度、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台账制度等。四是已完成各地露天矿山和河道采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监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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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1-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第31项任务:部分城市建设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开发边界突破生态保护红线。 第31项任务措施1: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各地(市)开展城市建设规划突破生态保护红线问题专项排查,2022年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建立问题清单。有效衔接地(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城市建设开发。 |
核查情况 | 部分城市建设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开发边界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日喀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在雅鲁藏布江中游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规划了城市建设区域。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根据上述规划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展城市建设,2021年以来违规建设了珠峰佳苑第五期、年雄花园、旺胜景园等多个低密度和多层住宅项目。 |
整改目标 | 科学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开发边界不得突破自然保护地红线。 |
整改措施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各地(市)开展城市建设规划突破生态保护红线问题专项排查,2022年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建立问题清单。有效衔接地(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城市建设开发。。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责任人 | 尼玛次仁 |
联系电话 | 0891-6899593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按照国家“三区三线”划定有关规则,组织地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和技术单位力量,按照图斑逐个核实,形成的拟报自然资源部审查的“三区三线”成果(截止2022年12月底),调出城镇与村庄调出面积约41.55平方千米。其中,城镇调出面积共计约6.583平方千米,图斑共计131个;村庄调出面积共计约34.967平方千米,图斑共计390个。 对照2023年2月11日自然资源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三区三线”报审成果,调出城镇与村庄共计面积约11.1平方千米。其中,城镇调出面积共计约9.42平方千米,图斑共计335个;村庄调出面积共计约1.68平方千米,图斑共计1230个。 2023年4月11日,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西藏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并同意启用。经“三上三下”质检,最终成果自我厅自检后由自然资源部逐图斑审查,生态保护红线与城市开发边界已不存在交叉重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