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组织机构 办事服务 政务公开(双公示)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公示公告
栏目导航
公示公告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公开目录 > 依申请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9-05)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整改办 日期:2023-12-18


反馈问题

19项任务:露天采场恢复治理未完成。自治区排查出需要治理的415个露天采场,还有126个没有完成恢复治理。

19项任务措施5:林芝市全面完成11个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治理。对服务川藏铁路建设的渣场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核查情况

已查清126个露天采场中林芝11个露天采场需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林芝11个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治理。

整改措施

1.林芝市制定生态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2.完成拆除设备、建筑物、堆料清理、场地平整、植被复绿等工作。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人

尼玛次仁

联系电话

0891-6899593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林芝市已编制11个露天采场的生态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完成了拆除设备、建筑物、堆料清理、场地平整、植被复绿等工作。我厅于202311月和12月,组织相关单位行政人员及专家对林芝市11个露天采场进行两次实地验收,并通过终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