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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开发研究院 (西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开发研究院 日期:2024-07-22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投身西藏自然资源事业,根据《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和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开发研究院(西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1人,引进方式为调入引进。岗位为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开发研究院(西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院长(主任)助理。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备服务西藏、奉献西藏的精神;

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原环境;

8.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3.取得土地管理相关领域的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4.年龄40周岁以下,从事土地资源管理工作10年以上;

5.中国共产党党员;

6.土地资源管理领域业绩突出。

(三)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

1.曾受到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在试用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自治区规定的个人补助、薪资待遇、住房政策等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85日截止,将报名表(附件1)、资料清单(附件2)发送至1456283675@qq.com

(二)资格审核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开发研究院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验证报告、个人信用报告等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线下笔试面试

笔试以土地资源管理日常业务为主重点围绕国土调查、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重点测查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

(四)考察体检

根据引进对象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具有三级甲等及以上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引进对象自理。

(五)办理手续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工作程序上报相关部门报备,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http://zrzyt.xizang.gov.cn/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44

嘎玛次仁达布

联系电话0891-6820126    15289065566

邮箱地址:1456283675@qq.com

    编:850000

附件:

     附件1西藏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doc

  

     附件2提交资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