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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日期:2024-08-02


为践行新时代“浦江经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全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近期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舰同志将林芝开展公开接访活动,集中听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87日(星期0930—1300

二、接访地点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信访办

三、接访范围

 林芝市辖区内来访群众。

四、来访须知

   (一)有相关诉求的群众可于接待当日到指定地点反映问题,并提前准备需反映事项的文字材料来访群众应当遵《信访工作条例》做到文明理性、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不得隐瞒、欺骗、捏造事实

   (二)多人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务必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推选代表反映情况,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

   (三)以下来访情况纳入领导接访范围:

1.已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同一信访事项;

2.已复查复核、听证等评议终结的信访事项;

3.已明确告知应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请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妥善安排群众来访预约和接访工作。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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