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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生态修复处 日期:2025-11-27


按照《西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藏生态文明办20233)有关要求,现将我厅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核心理念与实践路径,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思想根基、提供行动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安排专题学习研讨,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内容,全年共安排学习8次,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积极研究部署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厅系统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利用驻村工作、日常调研工作以及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8·15全国生态等重要宣传节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干部、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115日,拉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正式批复;118日,拉萨市7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二是高效推动市县两级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市县两级均按需编制形成详细规划成果,其中7个市级、67个县级城镇详细规划成果已完成技术审查。三是统筹指导全区编制180高原和美乡村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174个、4个正在编制(2个村庄因搬迁无需编制),年底将全部编制完成。

统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完成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整体验收。二是加快推进山南市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实施,截至目前,102个子项目已全部完工三是指导澜沧江流域雅江中上游流域等山水工程的项目设置优化与前期工作的完善;联合财政厅支持那曲市申报羌塘高原(那曲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已通过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四是《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已编制形成初稿并开展了两轮次意见征集。五是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自然恢复认定指导意见试行六是组织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废弃矿山图斑生态修复核查销号。2025年度全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项目进展顺利,预算执行已达84.38%

有序推进矿业发展绿色转型。一是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聚焦矿山的“三率”、绿色矿山创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应用等情况开展了2025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工作,主要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稳步提升。二是推行绿色勘查开发,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胜利召开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现场会,印发实施《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藏政办发〔202515号)从合法、环保、安全、经济四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监管要求,完善了绿色矿山建设要素保障机制。三是开展2025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中2家推荐至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拟新纳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2同时对14家绿色矿山开展了“回头看”工作。

(四)全方位加强耕地保护。一是筑牢耕地保护底线根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我区耕地面积669.83万亩,扣除“三区三线”划定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耕地2024年耕地保有量为643.07万亩,比国家下达631.62万亩目标11.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9.35万亩,比国家下达487.29万亩目标2.06万亩,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红线。二是稳妥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突出把握好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等要求,20254月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办发20255);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起草《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拟于近期联合印发。三是优化耕地保护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按照《西藏自治区耕地保护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工作方案》,自主开展自治区耕地遥感监测,开通国土调查云西藏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模块,逐步构建天上看、空中巡、地上查立体监测体系按月开展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7个批次监测,下发各地(市)核实举证图斑1878个、涉及耕地7657.54亩。

(五)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一是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并启动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完成全区74个县级单元约120万平方千米的监测任务。三是编制《冰川保护名录》并建立冰川分级体系,明确冰川保护范围与对象。四是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地表水),完成自治区水域空间调查、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报告编制工作;完成水资源基础调查(地下水)工作的物探、钻探、地面调查等实物工作量,为摸清全区地下水资源量奠定基础;完成自治区冰川及常年积雪补充调查、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报告编写工作。完成西藏丁青布托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西藏比如娜若国家级湿地公园、西藏多庆错国家级湿地公园、西藏错那拿日雍错国家级湿地公园和西藏洞错湿地自然保护区5个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工作,地籍调查成果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有序推进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工作。一是完成年度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更新和完善自治区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价格;完成全区农用地、建设用地、森林、草原、矿产资源的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以及全区未利用地、湿地和水等自然资源实物量清查;指导、协助市县完成使用权状况清查,完成以储备土地为重点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清查。二是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形成包含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六类自然资源的期初期末数量、质量和价值量的负债表成果。

(七)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一是落实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1.01亿元,实施了7个典型点调查评价、2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调查评价、17个工程治理、131户避险搬迁等项目,保护3千余人约3亿元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35次,成功预警避险2次,紧急转移71人,避免可能伤亡人员32人,避免可能经济损失102.5万元。推进人技联合体系建设,遴选生态岗位群测群防员8195人,结合1534处普适型自动化监测台站,织密全区监测预警网。组织专家赴各地开展了三轮隐患排查和现场指导工作,积极支撑指导1·7定日地震、5·12拉孜地震、6·1丁青山体滑坡和7·8吉隆冰湖溃决等灾后救援和应急处置。相关活动日为契机,组织宣传培训避险演练全力提升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八)常态化开展地下水监测。一是有序推进拉萨市、日喀则市25个省级地下水监测站点两次巡查维护,保障省级监测井自动传输仪器正常运行。截112日,获取水位、水温数据216445二是完成省级监测井50组水质取样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地下水环境状况三是完成6个地下水监测站点的建设工作,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

2026工作计划

(一)完成国土空间规划评估工作按要求开展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提出针对性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二)有序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督导完成山南市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整体验收2024年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序时开展全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  

(三)持续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发展。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开展绿色矿山遴选工作,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持续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动态评价与监测,督促矿山企业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支持、引导、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开展勘查开采,持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强化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补充耕地管理,正向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持续开展耕地保护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围绕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求科学编制“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加强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应急演练、群测群防员基础知识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三查”队伍、群测群防员作用,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六)持续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常态化开展我区地下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及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掌握监测区内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并通过《地质环境公报》及时发布地下水动态状况。

(七)强化执法监督。强化日常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各类建设未批先占土地、破坏自然资源等问题。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