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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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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自治区“三定方案”,我单位的职责为:承担全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参与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制定、负责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全区地质遗迹的调查评价工作、全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全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事业单位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单内设机构包含:总工办、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中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中心、行政办公室。
全站事业编制1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人数16人,聘用人员16人。在职人员中,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技术工人3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单位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64.88万元,比上年增加2606.16万元,增长191.81%,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增多,从而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预算3,964.88万元,比上年增加2606.16万元,增长191.81%,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增多,从而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随之支出也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73万元,比上年减少6.55万元,下降24.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3万元,比上年减少6.55万元。)比上年减少6.55万元,下降24.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3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501.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501.3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494平方米,车辆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3.3万元,主要是:财政项目需要购置的资产。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3个,资金3023.77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水资源基础调查(地下水) | 2254.31 | 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花尽量少的钱办尽量多的事。选取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
高原湖泊地下水监测项目 | 153.15 | 选取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运行维护 | 159.88 | 及时掌握地质灾害体的变形动态特征,评价地质灾害的稳定性(危险性),超前预测成灾范围和危害性,预报失稳时间。为临灾抢险避难提供决策信息,为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及工程效果评价提供基本依据;提升我区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和处置能力、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2-2.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