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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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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8-08-23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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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8   22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概况

一、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算单位构成             

二、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概况

一、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一)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含信息中心);

(二)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三)西藏自治区国土规划开发研究院;

(四)西藏自治区测绘局(含测绘院);

(五)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二、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2.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区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市)、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全区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请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报请自治区、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全区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区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自治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自治区级公益性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指导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区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工作;按照权限开展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和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归口管理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16.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设机构7个,包括:

(一)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

(二)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三) 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四)西藏自治区国土规划开发研究院(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五)西藏自治区测绘局;

(六)西藏自治区测绘院;

(七)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14693.83万元,比上年增加1687.18万元,增幅为12.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55.9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798.65万元,增加比率为16.57%;上级补助收入245万元,比上年减少616了万元,减少比率为71.54%;经营收入833.51万元,比上年减少447.34万元,减少比率为34.93%;其他收入959.34万元,比上年增加951.86万元,增幅较大,原因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将非自治区财政拨入的项目款确认在其他收入会计科目中。

2017年总支出16994.74万元,比上年增加4255.01万元,增长比例为33.4%,总支出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追加的地质勘查专项资金3887.14万元支付比率达到了90%,此外,其他资金的执行进度也有所加快。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1469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655.98万元,占总收入的86.13%;上级补助收入245万元,占总收入的1.64%;事业经营收入833.51万元,占总收入的5.57%;其他收入959.34万元,占总收入的6.53%。详见下图: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总支出1699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1.87万元,项目支出11155.69万元,经营支出797.18万元。详细比例构成情况见下图: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559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8.8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比率为32.3%;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560.4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比率为67.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8.8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其中人员支出4400.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37.9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560.4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431.14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7129.27万元。见下图: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金额为1515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7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中,国土资源事务支出9444.9万元,占财政拨款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的62.33%;测绘事务出5707.65万元,占财政拨款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的37.67%。

国土资源厅事务支出的具体结构见下图表(此表数据来源为决算公开附表五):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285.42

214.57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0

0

2.公务接待费

37.52

16.49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160

         (2)公务接待的人数

674

3.公务用车经费

247.9

198.0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7.9

198.08

  (2)公务用车购置数

0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31

1、2017年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三公”经费支出214.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6.4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7.68%,公务用车支出198.0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2.32%。我厅今年累计接待批次160次,累计接待人数674人。

2、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了15.15万元,增加比例为7.6%。见下图:

其中:(1)、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27万元,减少比率为7.15%;我厅2017年严格按照接待相关规定,规范接待范围和严格执行接待程序,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主要安排在食堂就餐,所以公务接待费用较2016年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了16.42万元,增加比例为9.04%。2017年度较2016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长,原因是车辆老化和下乡任务加重。2017年度,我厅共计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92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9.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68.1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度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共有四笔政府采购资金,总预算资金为458.16万元,已按要求实施了三笔资金的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政府采购资金量为355.81万元。其中:

1、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实物资料库辅助设备采购预算资金300万元,实际执行采购258.49万元,结余41.51万元已上缴财政;

2、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总站维修办公楼政府采购预算资金80.09万元,实际执行采购80.06万元,结余0.03万元已上缴财政;

3、国土厅系统各单位车辆保险实施政府采购17.26万元;

4、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项目预算资金60万元,尚未执行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共有车辆3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1辆、业务用车28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共有8台,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1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厅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据事先设定的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的使用计划,不断采取措施推进预算执行进度。2017年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共投入资金1699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1.87万元,项目支出11155.69万元,经营支出797.18万元。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我厅的预算资金执行进度为87%。经分析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原因主要是测绘局机关主管的1:1万基础地理信息建设项目资金量较大且执行周期为三年,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拨款,2017年底还有1093.09万元的结转资金。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7年度,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承接开展的重大项目(资金量在1000万元以上)有两个:

(一)地质灾害前期调查勘探等服务项目,该项目主管单位是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项目资金总额1903.79万元,由自治区财政厅于2015年下达,指标文件为《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地质灾害前期调查勘探等服务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经指[2015]107号)。2016年度,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共支付资金713.4万元,2017年支付367.39万元,该项目已取得地质灾害前期调查勘探成果资料。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结转资金61.48万元,为该项目实施的质保金,待实施验收完毕后再拨付剩余质保金

(二)1:1万基础地理信息建设项目,该项目纳入了新疆西藏四省藏区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主管单位是西藏自治区测绘局机关,项目资金总额5622万元,由自治区财政厅于2016年下达,指标文号为藏财建指[2016]74号。该项目于2016年支付资金1450.61万元,2017年支付3078.3万元,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累计支出4528.91万元,结转资金1093.09万元,2018年继续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   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五、国土资源事务    反映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机关服务    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八、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    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十、国土资源社会公益服务   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国土资源知识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反映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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