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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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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389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1-06-17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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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执法信息

公示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严格透明、规范,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厅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依法履行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职责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是指主办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单位和部门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依法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主体、依据、范围、权限、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活动应当遵循主动、全面、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信息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按照谁执法公示的原则,行政执法承办机构负责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信息的采集、制作、更新等并在指定的公示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内容在发布前报政策法规处审核。涉及在政务大厅窗口事中公示的,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信息中心负责厅门户网站建立公示平台并承担公示信息的具体发布工作。

第四条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的事项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执法依据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四)自然资源行政许可目录及服务指南

(五)自然资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六)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流程图;

(七)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渠道

)监督方式;

(九)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方式、途径

(十)需要依法事前公开的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事项应当在厅门户网站或规定的公示平台上予以公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信息变化、调整的,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在公示平台予以更新。

第五条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信息事中公示的事项包括:

(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佩戴或者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辅助人员配合辅助执法时应当佩戴或者主动出示工作证件。

)在政务大厅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示工作人员姓名、岗位职责和服务事项等信息;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公示咨询电话,提供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公示投诉举报方式。

)依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四)需要依法事中公示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信息事后公开的事项包括:

(一)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结果信息

(二)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信息;

(三)“双随机”抽查结果;

)需要依法事后公示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检查要在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检查结果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事后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

行政执法决定书全文公开时下列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自然人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财产状况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编号、财产状况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子公开的其他信息。

行政执法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

()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公开后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对系列案件调查处理产生不利影响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情形。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第十条公示内容如因法律法规、机构职能调整等因素变化的,应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自撤销、确认违法和要求重新作出决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第十一条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231日前,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将本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政策法规处汇总,每年131日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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