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批次建
设项目用地
办
理
指
南
(1.1版)
2022年5月
修改说明:
在原有1.0版基础上对“地(市)审查报告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完善:
1.将“一、申请用地现状”和“三、有关审核许可手续情况”合并,改为“一、申请用地情况”,并增加了部分审查内容,从“﹝勘测定界﹞﹝权属、地类和面积﹞”2个部分改为“﹝申请用地基本情况﹞﹝申请用地拟规划用途﹞﹝勘测定界﹞﹝存量建设用地权源﹞〔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林草地和湿地〕 5个部分。其中,﹝存量建设用地权源﹞是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要求。
2.对“二、农用地转用情况(包括用地规划计划情况)”的部分表述做了调整。
3.增加了“三、土地利用和供应情况”。
4.对“五、征地补偿安置情况”中﹝符合公共利益情况﹞有关表述做了调整,并增加了〔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查内容。
一、受理范围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且征收集体耕地未超过35公顷、集体其他土地未超过70公顷。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46条)
三、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供情形 | 材料来源 | 材料要求 |
1 | “一书两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 均需提供 | 县(区)自然资源局编制 | 纸质“一书两方案”,逐级审核盖章。 |
2 | 地(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意见 | 均需提供 | 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 | 1.内容完整全面、真实准确; 2.有明确的审查意见。 |
3 | XX市XX县XXXX年度第X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具体项目情况表
| 均需提供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表格详见附件 |
4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 均需提供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文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
5 | 林草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草地行政许可文件 | 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文件在有效期内 |
6 | 林草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与自然保护地位置关系核实证明材料 | 均需提供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
7 | 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文件 | 项目用地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的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
8 | 补充耕地信息确认单 | 涉及占用耕地的 | 接受委托补充耕地的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补充耕地面积、水田面积、产能指标不低于占用量。 |
9 | 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占用耕地情况说明 | 涉及占用耕地的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1.包括占用耕地的农业耕地质量等级;是否占用高标准农田,若占,需说明该高标准农田的农业耕地质量等级、占用面积、原投资标准、资金来源等内容。2.若涉及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位需编制拟补建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方案(包括建设区域、建设规模、建设期、投资标准及资金来源、预计建成后的农业耕地质量等级等内容)并经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查通过。 |
10 | 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预存资金到账凭证和参保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审核意见 | 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且存在参保对象的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由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是否涉及参保对象的审核意见。 |
11 | 征地协议 | 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1.协议由县(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与被征地村集体签订;2.征地范围清晰、面积准确、权属地类无争议;3.协议内容合法合规。 |
12 |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成片开发方案 | 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五款规定情形,且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
13 | 用地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及市县两级政府出具的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的承诺书 | 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
14 | 县级人民政府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 | 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 | 县级人民政府提供 | |
15 | 宅基地审批表 | 涉及宅基地的 | 县(区)自然资源局提供 | 表格详见附件 |
注:宅基地用地报件需以村镇批次单独组卷。
四、相关文本格式
(一)地(市)审查报告文本格式
关于**县(区)**年度第*批次城市(村镇)建设项目用地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审查报告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县(区)**年度第*批次城市(村镇)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应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我局按照规定对该批次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情况
﹝申请用地基本情况﹞该批次用地涉及**个乡镇**个村和**个国有单位,共**宗地(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宗地已登记发证,**宗地未登记发证(说明原因)。该批次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经审查确认,该批次申请用地土地产权明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申请用地拟规划用途﹞该批次申请用地共**宗,拟开发用途分别为:交通运输用地**宗、面积**公顷(新增用地**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宗、面积**公顷(新增用地**公顷)、商服用地**宗、面积**公顷(新增用地**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宗、面积**公顷(新增用地**公顷)、住宅用地**宗、面积**公顷(新增用地**公顷)、其他用地(包括特殊用地)**宗、面积**公顷(新增用地**公顷),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勘测定界﹞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规定,**(测量单位)对该批次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存量建设用地权源﹞该批次申请用地涉及征收(收回)建设用地**公顷,其中地块**、面积**公顷(只表述地块中所含建设用地面积),于**年**月**日经**政府以**文件(文号)批准获得合法建设用地权属来源;地块**,面积**公顷,于**年**月**日经**政府以**文件(文号)批准获得合法建设用地权属来源;……。经审查,上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符合规定,存量建设用地权源合法有效。
〔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林草地和湿地〕
该批次申请用地中,涉及**等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或风景名胜区,已于**年**月取得**部门出具的批准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文件名称及文号)。
该批次申请用地中,涉及林地面积**公顷,已于**年**月取得**(国家林草局或自治区林草局)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文号);涉及草地面积**公顷,已于**年**月取得**(国家林草局或自治区林草局)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文号)。
二、农用地转用情况(包括用地规划计划情况)
该批次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位于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相关县(市、区)承诺将该批次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
该批次申请用地中,地块**、地块**符合国务院(或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年)(或**县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该批次申请用地中,地块**、地块**…符合国务院(或)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市或**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
该批次申请用地中**公顷农用地和**公顷未利用地需转为建设用地。按照规定,其中**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安排使用**县**年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指标;或**县已处置**年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公顷/闲置土地**公顷,按处置完成量的**%核算指标,可给该批次用地配置指标**公顷。(根据实际情况表述)
三、土地利用和供应情况
〔土地利用及供应情况〕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性用地目录》、《禁止性用地目录》,本批次拟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采取出让(划拨)方式供应。
四、补充耕地情况
﹝占用耕地情况﹞该批次用地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耕地**公顷,其中水田**公顷,需补充标准粮食产能**公斤。(需说明是否占用兴建前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是否占用可调整地类。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说明市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实地踏勘论证情况。)
﹝补充耕地方式﹞**县(区)人民政府已自行补充耕地**公顷,实际补充耕地总费用**万元。
﹝已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该批次用地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已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核销,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补充水田**公顷、补充标准粮食产能**公斤,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五、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符合公共利益情况﹞**县(区)人民政府提出,该批次建设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用地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规划》专项规划。
该批次申请用地拟征收土地中:**公顷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项规定,属于**类建设活动(阐明理由),因**需要(阐明理由),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项规定,属于**类建设活动(阐明理由),因**需要(阐明理由),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我局审查认为,该项目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已依法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及听证、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我局审查认为,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
﹝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县(区)人民政府提出,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被征地农牧民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确保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局审查认为,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
〔社会保障落实情况〕该批次申请用地中,共涉及征收集体土地**公顷,按照《西藏自治区被征地农牧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涉及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府补贴资金总计**万元,已由**部门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足额缴纳至当地社保资金专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编号分别为:**、**……)已报**部门存档备查。用地批准后,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不涉及的,表述为经核实,该批次申请用地不涉及《西藏自治区被征地农牧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参保对象。)
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情况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该批次用地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公顷,缴纳标准为每平方米**元,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县(区)人民政府承诺在收到自然资源厅缴款通知书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七、地质灾害和压矿审批情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该批次用地已按规定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内容符合***。(按实际情况表述)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经审查,该批次用地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按实际情况表述)
八、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信访处理﹞**年**月,**县**乡**村村民**来信(访)反映该批次用地**(信访具体内容)。**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具体措施)。目前,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目前无上访现象。(不存在信访问题的,表述为:经审查,该批次申请用地不涉及信访问题。)
﹝违法用地处理﹞该批次用地中**公顷用地已于**年**月违法动工建设,**自然资源局已依法查处。**年**月,下达处罚决定(或者处理决定):**(决定的具体内容)。**年**月,已结案。涉及应当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具体人员名称和职务)已依法依规移送**(检查或者任免机关名称)处理(如无责任人可不表述)。(不存在违法用地的,表述为:该批次申请用地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综上所述,**县(区)**年度第*批次城市(村镇)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材料齐全、申报内容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同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请予以审查。
(联系人:***,电话*******)
**自然资源局(公章)
年 月 日
(三)具体项目清单
X市X县XXXX年度第X批次村镇/城市建设用地具体项目情况
具体项目名称 | 申请用地面积 (亩) | 涉及的各地类面积及权属 | 指标来源 |
XXXX建设项目 | 示例:集体耕地X亩、集体建设用地X亩、国有草地X亩、国有林地X亩、国有建设用地X亩、国有未利用地X亩...... | ||
... | |||
... | |||
合计 |
注:指标来源包括:1.属于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中的项目;2.属于脱贫攻坚项目;3.处置存量土地。三选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