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核发服务指南
(1.0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等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
(二)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三、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52 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743 号)第 24条: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或者备案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第二条第九款: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与选址意见;没有预审与选址意见或预审与选址意见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68 号)。
五、受理机构
(一)立项审批权限在自治区、地(市)、县(区)级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继续实行分级管理,与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权限相对应,即自治区、地(市)、县(区)。
(二)立项审批权限在国家级,且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权限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三)立项审批权限在国家级,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权限在自然资源部。由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转报自然资源部通过用地预审后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六、决定机构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七、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八、申请条件
(一)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三)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并出具评审论证意见。
(四)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开展不可避让性论证审核,并出具踏勘论证意见。
(五)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和涉及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的,建设单位需承诺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
(六)建设项目符合占用自然保护区和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七)建设项目不涉及违法用地和信访问题,或涉及有关问题已处理到位。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
九、申报所需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申报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 格式详见附件1 |
2 | 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 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性质、建设技术条件要求、拟建规模和区域、选址建议等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供地政策、面积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等(格式详见附件2) |
3 | 项目建设依据 |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相关批准文件或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的文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4 | 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 县(区)、地(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注:用地预审权限在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需提供)(格式详见附件3) |
5 | 自治区林草局核实保护区位置关系文件 | 如涉及保护区,必须取得区林草局同意选址的书面意见 |
6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 注:必须县自然资源局加盖公章 |
7 | 用地边界拐点坐标数据库表 | 坐标需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一并提供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图件为dwg或shp,表格为xls(注:必须提供一份txt文档格式,模板详见附件4) |
8 | 用地单位提交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且建设项目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或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等各类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定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提交至最终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供论证并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格式详见附件5) |
9 | 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规划修改方案 | 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需提供。 |
10 | 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踏勘论证意见 |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 |
11 | 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坐标需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一并提供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图件为dwg或shp,表格为xls(注:必须提供一份txt文档格式,模板详见附件4) |
(二)立项审批权限在国家级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申报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电子化(格式) | 需纸质材料 |
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 PDF文档 | 是 |
2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 PDF文档 | 是 |
3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初审意见 | PDF文档 | 是 |
4 | 项目建设依据 | PDF文档 | 是 |
5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 是 | |
6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 PDF文档 | 是 |
7 |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数据库表 | 是 |
十、办理流程图(详见附件6)。
十一、审批结果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十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