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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9-06)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环保督察整改办 日期:2024-11-08
                                                              

反馈问题

19项任务:露天采场恢复治理未完成。自治区排查出需要治理的415个露天采场,还有126个没有完成恢复治理。

19项任务措施6昌都市全面完成28个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治理

核查情况

查清了126露天采场的基本情况,其中昌都市28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治理未完成

整改目标

昌都市全面完成28个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

1. 20231-3月,建立28个露天采场问题和责任清单,制定完成整改实施方案。

2. 20233-8月,落实整治修复资金,确保治理恢复工作及时启动。

3. 20238-202412月,完成场地平整、堆料处理、植被复绿等202412月完成销号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人

尼玛次仁

联系电话

0891-6899593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昌都市已建立28个露天采场的信息表,并编制“一矿一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

2.涉及县人民政府落实生态恢复治理资金,并完成了28个露天采场的设备拆除、场地平整、堆料清运、植被复绿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3.昌都市及涉及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初验通过后,我厅牵头组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相关行政人员及专家于20241029日至117日开展了自治区级实地验收工作,并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