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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0-03)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生态修复处 日期:2025-07-23


反馈问题

阿里地区砂金矿生态恢复尚未全面完成噶尔县门士乡巴措砂金矿虽然投入大量治理资金,但没有取得明显效果。部分砂金矿曾出现以生态恢复名义行盗采之实的情况。前期暗查发现,盗探、盗采的风险依然存在,马攸木砂金矿M2矿区周边仍有不明人员非法进行探矿。

核查情况

在禁采前,阿里地区砂金矿开采点较多,盗采偷采现象严重,由于开发方式粗犷等原因,导致遗留了大量的采坑、渣堆、河道瘀堵、植被破坏、地形地貌破坏、土地压占及次生地质灾害等生态地质环境问题。2022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第三方核查历史遗留矿图斑,发现部分矿恢复治理不到位

整改目标

以自然恢复为主,开展历史遗留砂金矿区生态治理,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完善监管体系,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偷盗采砂金行为。

整改措施

1.20222-4月,阿里地区针对历史遗留砂金矿区对破坏情况、监管履职情况、失职追责情况、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撰写摸底排查情况报告,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

2.对发现的生态破坏问题,第一时间确定责任主体,按照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辅以必要的人工干预措施,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责任人

尼玛次仁

联系电话

0891-6899593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为统筹解决各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问题,20226月,我厅联合区财政厅成功申报“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2.我厅组织勘查设计单位针对阿里地区日土县、噶尔县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编制了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安排2846.12万元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完成7个矿山15个图斑场地平整、播撒草籽等工作。

3.县市两级开展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通过后,我厅组织开展整体验收工作,并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