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藏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领域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自然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为重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讲师开展宪法、民法典专题辅导,认真落实会前学法,深入地(市)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组织全系统学习土地、矿产等法律法规,利用重要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形成本领域形式多样的学法氛围。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部署,制定实施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总结“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市县两级城镇详细规划、村庄规划、高原和美乡村村庄规划等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持续提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效能,组织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等工作,编制冰川保护名录并建立冰川分级保护体系。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用地35.80万亩,全力保障川藏铁路、雅下水电等重大工程用地需求,供应建设用地总量701宗、2.31万亩;有序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铬铁、铜、钨等重要矿产资源勘查项目19个,加快推动矿业绿色转型,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若干措施。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山南市“山水工程”全面完工,累计完成投资39.24亿元、修复生态面积82万亩;完成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自治区级整体验收,实际修复矿山305处、1534.27公顷。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1亿元。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完成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改革,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改革,有效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64项已成功化解163项,为2万余户群众及权利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整合部门职能,制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首次登记、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
(三)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完成103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0件。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引导公众参与决策;对政策制定、重要事项审批、重大项目安排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对重大事项用地、用矿等实行集中会审、联审联批;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2家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决策事务30余次,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118件。
(五)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法监督。规范开展执法检查、违法线索处理,依法处置日常执法检查发现违法问题线索35个、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线索59个;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土地、矿产刑事追诉案件线索4个。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管理办法,严格持证执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认证培训考试,本部门81名持证人员按要求在门户网站统一公示。三是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本年度行政许可事项164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动态调整《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完善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确定8项重大行政决定法制事项,组织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件。四是完善调整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优化调整发布《西藏自治区土地、矿产、测绘、城乡规划执法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版)》《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轻微违法处罚清单目录(2025版)》《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不予处罚清单目录(2025版)》,明确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行政复议法》,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与程序,组织办理行政复议7件,认真履行复议决定。
(七)健全多元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100%。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办理群众举报16件。加强对土地矿产、生态修复、地灾测绘资质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制约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未发现违规干预插手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的情形。围绕督察、审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重点行政事项多次主动对接驻厅纪检监察组反馈情况,自觉接受纪检监督;下发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份。
(八)维护司法权威。全力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
(九)建立自然资源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制定落实自然资源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以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作用。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自然资源党员干部学法清单,将普法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利用“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时段,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等法律法规,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5场次。充分利用执法检查、业务办理等开展精准普法。举办全区“自然资源大讲堂”,及时组织全系统学习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并邀请矿山企业、地勘单位参加学习,确保新法在我区全面贯彻实施;深入开展“现场授课 送教赋能”讲座活动,选派业务骨干赴5个地(市)及应邀赴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及日喀则、阿里党校等地开展自然资源法治专题讲座9场次。
(十一)统筹推进对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高度重视普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专项督导,不定期对厅系统法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按照自治区考核指标,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
(十二)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职责。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优化调整《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版)》,明确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93项;统筹推进“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排查整治,依法查处非法开采金矿、砂石料矿产问题17个;制定《西藏自治区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办法》并成立认定委员会,办理价值认定2件。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专业人才不足。法治工作专业性强、内容多、要求高,全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占总人数比例少,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执法效能有待提升。执法装备相对薄弱,信息化执法水平不高,跨部门执法协同机制不够完善,对偏远地区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置效率较低。
(三)监管方式较为传统单一。监管手段还不够灵活,全过程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全流程跟踪还存在不够到位的现象。
(四)法治宣传针对性不强。宣传方式创新不够,主要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传统形式为主;结合日常工作、日常检查推进普法和“以案释法”工作有待加强。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推行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二是制定落实《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厅党组书记、厅长法治建设职责。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专题审议法治建设相关问题,厅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导调度厅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党组书记亲自督导完成《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修订,主导推动自治区层面出台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若干措施等制度文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行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四是厅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厅党组书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定期调度存量违法问题整改、协调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等。五是建立厅党组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作用,厅党组书记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等内容,并组织厅领导研讨交流。六是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述法制度,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形成年度《述法报告》;同时,组织部门负责人开展述法,形成述法报告,并组织法治工作会议,开展2025年述法工作会议,厅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述法交流。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持续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组织好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生态保护等自然资源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强普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融合,将普法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梳理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工作优势、短板,按照统一部署,在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自然资源领域“九五”普法规划。
(三)持续推进完善自然资源制度体系。立足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需求,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适时推进《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立法修订前期工作。聚焦耕地保护、矿业权管理等关键领域,立足西藏实际,细化完善配套制度。
(四)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城镇详细规划、村庄规划、高原和美乡村村庄规划等编制。持续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全力保障川藏铁路、雅下水电等重大工程用地需求。持续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快推动矿业绿色转型。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深入实施重大基础测绘项目。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部门事项,优化提升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政务服务事项,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稳慎推进存量问题整改,压实地方整改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分析未整改问题,坚持系统治理、分类施策,稳慎推进整改。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持续抓好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砂石料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常态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主动适应自然资源执法方式转变新要求,开展常态化卫星遥感监测,及时发现、主动核查监测变化图斑,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与司法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移送土地、矿产涉嫌刑事追诉案件线索。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部署,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检查和执法突出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印发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四乱”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纠正本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26个,梳理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明确涉企检查内容、优化检查程序、合理减少检查频次。
(二)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实施《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组织召开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现场会,全面部署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采取有力举措加快我区新时代矿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