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自然资源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关于现有人员认定。在2021年复审换证工作中,按“老人老办法”已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能够提供2021年复审换证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证明的前提下,其原认定的专业和职称等级继续有效。
(二)关于测绘资质证书。甲、乙级测绘资质分别发放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算。甲、乙级测绘资质双证的单位根据证书届满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提出延续申请。
(三)关于其他申请事项。资质证书延续工作期间,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请;拟变更资质等级、专业类别、基本信息的,应先完成测绘资质证书延续再提出申请。
(四)关于实地核查。申请测绘资质证书延续的单位,注册地在拉萨市的,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会同拉萨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实地核查;注册地在其他地(市)的,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各地(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实地核查。
(五)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办理方式。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测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予以注销处理。相关地(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督促测绘单位将其掌握的涉密测绘成果按照国家保密规定销毁或交回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测绘资质证书延续工作对于规范测绘行业秩序、促进我区测绘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压实承办人员责任,做到组织有序、流程规范、服务高效。各测绘资质单位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整理申报材料,避免错报、漏报、迟报。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政策宣传,提醒测绘资质单位按时提交延续申请,积极指导测绘资质单位顺利完成资质证书延续工作。
(三)严把时间节点。各测绘资质单位应密切关注本单位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质证书延续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质证书延续申请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测绘资质单位承担。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资质证书延续工作。各测绘资质单位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证书逾期失效后不得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联系人:永旦措姆,联系电话:0891-689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