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采行为监督管理,防范和查处越界越层违法开采行为,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矿业秩序和矿山安全生产,我厅起草了《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越界越层开采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601982797@qq.com。
附件: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越界越层开采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6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普嘎,1390898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