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藏政办发〔2025〕15号)、《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12家单位关于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自然资发〔2024〕51号)等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6年自治区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经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部门联审共有9家矿山符合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入库要求。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5个工作日),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对拟列入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库的9家矿山进行了公示。
现公示期满,按程序将其中7家矿山(2026年第一批次)纳入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库。
特此公告。
附件:
拟纳入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矿山名单(2026年第一批次).doc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