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000014349/2023-01603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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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审批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加大改革力度,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测绘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测绘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厅关于“测绘资质”审批工作的实践做法梳理总结如下。
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1月,审批新申请测绘资质5家,均为乙级;截至目前,我区共有55家测绘资质单位,其中甲级4家,乙级51家。
主要做法:
及时培训,做好政策解读。早在2021年8月6日,组织全区53家测绘资质单位120余人参加复审换证视频培训会,系统解读测绘资质改革政策和新版《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针对资质审查中发现的人员要求、技术装备等常见性问题,专门梳理汇总形成《27个疑难问题解答》,及时下发至各资质单位。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于2023年11月,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自治区地理信息产业园开展上门指导服务,为30余家测绘资质单位“排疑解惑”,为测绘单位复审换证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公开信息,增加审批工作透明度。在正式受理测绘资质单位申请之后,按照要求分5批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资质等级类别,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体系制度等主要信息,公布举报受理方式,便于测绘行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监督。
加强沟通交流,提升审批效率。虽然我区资质申请单位数量少,但是受技术人员流动和社保缴纳影响,特别是由于我区近几年才开展测绘专业类职称评审工作,绝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为跨省人员,面临着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主动性,自觉加班加点,针对难以把握的政策性问题,充分利用全国测绘资质交流群,加强同部国土测绘司和兄弟省厅的联系沟通,征求精准指导,提升审批效率。
严格审查,确保审批材料真实性。
我厅在测绘资质审批工作中始终将地理信息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审查标准,加大审查力度。在专业技术人员方面,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及主动打电话、发函等方式对资质单位提交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一一核验真伪。在技术装备方面,通过发票、合同、实地现场核实、仪器检定证书、产品说明书等方式进行核验;在管理制度方面,按照通用标准有关要求对测绘单位的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进行逐项审核,指出不足,提出完善意见。累计退回申请单位进行整改和补正次,个别单位累计退回整改和补正次数达到3次。同时,通过线上材料审核的公司,我厅依法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经厅务会审核,方可核发相应的测绘资质。
有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转办具体安排及贯彻落实“四最”(即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流程最优、审批服务最好)工作目标要求,为进一步加快“综窗一窗受理”改革规章进度,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梳理并优化测绘地理信息涉及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综窗一窗受理”平台。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涉及的其他行政权力等8项进驻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综窗一窗受理”平台;按照自然资源部安排,测绘地理信息涉及的“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与“测绘作业证核发”事项已实现跨省通办;测绘地理信息涉及的“测绘资质审批”、“测绘项目备案”、“测绘作业证核发”和“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事项已与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对接,并实现单点登录与结果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