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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日期:2020-04-25

2019年,自然资源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2019年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统筹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以政治建设统领自然资源法治工作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2019年,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党委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实到自然资源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实践,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化工作水平。

(二)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厅党组会、厅务会多次专题审议法治建设相关议题。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和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贯彻意见。三是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19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制定《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依法治藏主要事项及分工方案》,全面部署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认领、梳理、编制、填报,发布实施60项。推行网上电子证照管理,6项业务实现互联网电子签发,签发电子证照1159个。二是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联合审查审批工作规程》,进一步优化完善矿业权联合审批机制,规范矿业权审查审批流程。三是精简优化不动产登记发证流程,初步实现一般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四是全面启动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协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策措施落地,促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清理、调整、归并行政权力事项,实行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原国土资源厅行政权力事项由2018年的84项调整为68项。

(三)加强市场监管。一是积极为社会提供必要信用查询服务和全面推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完成全区519个勘查项目和103个开采项目网上信息公示。二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国有建设用地竞争性出让更加规范,全年出让土地5881.52万亩,成交价款65.7亿元。全年收取6宗地热资源探矿权挂牌出让金2650.28万元,矿业权市场化改革有力推进。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收益市场基准价》,各地(市)非金属矿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并公开发布。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返还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2.77亿元。三是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成立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认真梳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19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细化分解生态环境保护任务73项。三是持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前完成了减少探矿权100个的任务,强力推进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制定一矿一策退出方案,退出保护地矿业权81个。四是推动绿色矿业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标准程序,组织开展2019年度绿色矿山遴选,5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开展错那县纳定矿区稀有金属矿普查绿色勘查示范工作,为推进绿色勘查工作提供借鉴。完成年度开采矿山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工作,为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提供支撑。加强技术创新,华泰龙矿业公司高原地带低品位复杂铜多金属矿高效综合回收技术被自然资源部列入《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2019年版)》,并推广使用。五是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六是加强地下水监测,开展拉萨、日喀则地下水位监测438次,完成枯水期水质取样31件,完成110口监测井604440条监测数据的整编和110口监测井水质取样工作。七是结合部门职能,积极为自治区相关部门修订《西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制定《西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言献策,提出修改意见。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转发《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发布和清理等程序规定规范文件管理。二是拟订了《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程序规定》,明确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送审程序,进一步规范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送审工作。

(二)推动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根据国家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人大、政府相关要求,完成了对我厅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和5部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并提出了立改废释意见。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一是规范党组会、厅务会内容和程序,推行重大事项集中研究,民主决策。二是制定《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问题专题会商制度(试行)》,明确了会商范围、内容、程序和原则。三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制度,全局性、系统性跨部门重要工作实行部门间广泛征求意见。

(二)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公开遴选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厅法律顾问单位,参与重大事项研究讨论、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办理行政复议等事项,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执法程序和方式。加快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清理执法人员,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积极参加自治区和自然资源部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资格考试,共选派427人次参加,赴各地市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实地培训。二是开展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核查判定土地卫片违法用地图斑2620个、矿产卫片违法图斑62个,整改查处工作积极推进。三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违建别墅、扫黑除恶等各类专项行动,查处整治自然资源领域乱象问题,取得实效。协助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四是强力推动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五是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2019年,受理12336自然资源领域违法举报4宗、信访举报3宗。

(三)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权依据和执法人员开展清理自查,形成了《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权依据和执法人员清理自查报告》,共清理出持有执法证件人员116名,因换岗、调动、退休等原因清理注销执法证件40件,梳理行政执法职权90项,逐项明确执法依据,建立《西藏自然资源厅行政执法职权清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2019年安排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经费60万元,矿产督查经费30万元。三是配备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照相机等执法装备,利用遥感监测技术,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制度和监督机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成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推进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二是完善修订《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保密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保密文件的管理;三是制定《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内部审批规定》和《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办法》,规范涉密和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使用审批程序,推动相关成果的社会化应用。四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共查找出64个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点对应防控措施164条。五是建立政务督查工作机制,实行月度政务事项督查制度,确保政务事项有计划、有督促、有落实。

 (二)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的内容、程序,制定《中共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工作规则》,完善修订《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作规则》,建立集体决策机制,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规范管理、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自觉接受监督,2019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

(四)强化内控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全面规范内部控制,成立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围绕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合同、工程项目等经济活动,拟订《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防范经济风险。三是对工作职责、业务管控、业务流程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优化和再造,编制厅机关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坚持源头化解,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实行“信访专干+业务骨干”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信访案件6件,妥善化解信访纠纷,形成《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自然资源部。二是加强拖欠民工工资行业监督管理。建立解决农民工欠薪工作机制,结合部门职能,对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梳理和排查,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督办制度,建立了《2019年度自然资源领域欠薪工作督办台账》,配合推进落实“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完成了1238.7万元的清欠工作。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落实新出台的《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二是2019年没有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事项,没有作为行政诉讼被诉机关出庭应诉。

(三)法治宣传工作。一是强化法治宣传组织部署。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系统2019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内容、对象、形式和责任部门。制定《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系统2019年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1项普法专项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12·4宪法宣传日、 4·22世界地球日”、“ 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围绕宣传主题,共开展普法宣传11次,切实提高公众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认识。三是开展专题普法活动。组织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树立宪法意识 维护宪法尊严》主题宣讲,厅系统187名干部职工和37家服务对象企业参加了学习,借助自然资源厅“党建大讲堂”平台,开创“党建+普法”学习新模式,开展土地管理法专题辅导,及时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新制度、新精神。四是开展普法“送教上门”活动,根据各地需要确定普法内容,分时段安排人员赴林芝、昌都等地进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公益诉讼等普法宣传。五是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督查督导、调研等契机,适时进行普法宣传,推进“法律进企业、普法边疆行”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八、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厅党组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保证班子成员学法经常化和制度化,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进行了《贯彻落实宪法精神,提高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专题学习。二是举办2期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法律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宪法、土地管理法。三是组织编制《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常用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及时为广大干部提供法律学习素材,提升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行政管理的能力

(二)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认真落实微信学法考试平台、网上普法知识竞赛等法治能力测试制度,积极组织参与网上学法平台考试,网上普法知识竞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