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自然资源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的通知〉的通知》(藏党宣〔2024〕157号)要求,我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会上,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方式进行了学习交流研讨,标志着我厅“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活动正式启动。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米玛次仁同志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交流发言。他指出要依法履职,勇于担当,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聚焦提升耕地保护、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提高生态修复治理能力;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配合、运行有力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为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我厅将进一步明确学习贯彻落实措施,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选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读本领读领学,并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持续进行“支部组织党员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谈感想;开展“干部职工全员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自然资源部等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开展线下线上干部职工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自然资源法治的生动实践,更加注重法治在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